目 录
一、区第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4)
二、在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玉军(5)
三、关于全区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
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区发改委主任 方 明(6)
四、对区政府《关于全区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审查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汪庆发(10)
五、关于2014年区本级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的报告……………………………区财政局局长 司家祥(11)
六、对区政府《关于2014年区本级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预算
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汪庆发(17)
七、关于2014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区审计局局长 韦文海(18)
八、对区政府《关于2014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
计工作报告》审查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汪庆发(24)
九、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4年区本级财政
决算的决议…………………………………………………(25)
十、关于《预算法》贯彻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汪庆发(25)
十一、关于《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区环保局局长 李本贵(27)
十二、关于《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 韩自强(30)
十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32)
十四、金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鲍凤兰辞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32)
十五、金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朱承茂辞去区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33)
十六、专题询问内容………………………………………………(33)
十七、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出席、因
事请假、列席人员名单……………………………………(40)
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
9月9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会期一天。
上午,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祥沂的主持下,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关于2014年区本级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4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上述报告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bt365哪个是真的常委会关于批准2014年区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法》贯彻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还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方成群代表新获任命人员作就职发言。
会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军要求,一要切实加强《预算法》的贯彻落实,二要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三要强力推进《环境保护法》的贯彻执行,四要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
上午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0人出席会议,因事请假2人。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张士银,副区长郑武军、方成群,区法院副院长张勇,区检察院检察长杨敬勋,区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应邀乡镇(街)人大负责同志及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办事机构负责人共27人列席会议。
下午,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军的主持下,会议围绕人社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政府副区长方成群,区法院副院长王铮,区检察院检察长杨敬勋,区人社局班子成员和二级机构负责人,区政府办、民政局、卫计委主要负责同志,驻我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和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及应邀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和办事机构负责人,各乡镇(街)人大主席(主任)、社保所长,共计92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围绕调研中发现的人社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询问。相关工作负责人逐一答复。分管副区长方成群对代表们重视、关心人社工作表示感谢,并表示将积极研究落实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
最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军在讲话中指出,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准备充分,回答通俗易懂、针对性强,取得了很好的实际效果。同时要求,区政府要针对问题,深入调研,寻找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措施,促进有关问题的解决,推动人社工作更好开展。
在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摘要)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玉军
关于审议工作
上午会议在大家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所有议程。根据调研和审议情况,讲几点意见:
一、要切实加强《预算法》的贯彻落实
要严格预算的执行力,增强预算的约束力。要不断完善预算体系,改进预算支出管理方式,要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要认真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务求预算编制科学、合理。
二、要认真整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对存在共性问题一要整改到位,二要通过制定有效制度加强源头管理;对存在的个性问题一要立即整改到位,二要加大追责力度。
三、要强力推进《环境保护法》的贯彻执行
政府要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区人大继续跟踪监督。
四、要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
本次会议满票通过了两位副区长的表决,希望两位同志牢记宗旨,不辱使命,廉洁从政,再接再厉,为金安区的发展做出新贡献。
关于专题询问
下午会议已圆满完成各项议程,结合专题询问内容,讲两点意见:
一、此次专题询问效果良好
第一,重视程度高。区人社局及相关部门准备十分充分,回答通俗易懂,针对性很强。第二,实际效果好。问得认真,答得满意。展示了人社局及相关部门良好的精气神和很强的业务能力,体现了人社局和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有效有力。通过专题询问使我们更加深入了解了人社工作目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二、认真抓好有关问题的解决
专题询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一种形式,最终目的在于推动工作开展,促进问题解决。希望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调研难点问题。通过调研,寻找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措施,促进有关问题的解决,推动工作更好开展。
关于全区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
区发改委主任 方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报告全区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积极主动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指标保持在合理的发展区间。上半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0.3亿元,同比增长7.8%。财政收入6.6亿元,增长2.9%。
1、农业生产稳定,工业经济回落
上半年实现农业生产总产值26.7亿元,夏粮总产6.8万吨,农业产业化销售收入38.5亿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6095元,同比增长12%。桃产业异军突起,金安脆桃成功注册,十万亩桃园誉为“安徽桃乡”。现代农业特色鲜明,木南现代农业示范区致力提升发展,集中打造万亩精品区,立春、阳和等现代农业园区高标准建设。九棵松黑毛猪在上海、南京开设了专营店,同启生态园接入了物联网,发展线上线下销售,全区家庭农场和瓜果蔬菜特色农业园发展势头良好。1-6月份,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114家,净增12家,亿元产值企业达到27户,累计实现产值67.6亿元,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71.2%。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产值95亿元,同比增长7% ;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21.5亿元,同比增长8.6%,较之前几月呈现逐月回落的态势(前几个月依次是14.8、11.3、9.5)。
2、固定资产投资稳中有升,重点项目加快推进
上半年全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2.2亿元,同比增长16.8%。“253”工程项目完成投资45.92亿元,同比增长27.5%,占年度总投资59.5%,开工率达68%。纳入省调度的“861”项目完成投资27.27亿元,增长56%,占年度总投资的54.7%。
宏基物流、中创信测、大学科技园等一批重大项目开工建设,九十里山水画廊、毛坦厂美好集镇建设、吉宝皖江国际冷链物流园、恒瑞新能源、祥安热能、六安市外国语学校等重点项目推进迅速。合六南通道、迎宾大道南延、六舒路拓宽改造、南山新区核心区路网建设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寿春路、金寨路建成通车。
3、核心载体快速拓展,招商引资呈现新进展
今年以来,主动作为,推进平台建设再上新台阶。金安经济开发区经省政府批准成功移位城北乡,理顺了金安经济开发区与城北乡、木厂镇的管理体制,实行“区乡合一”的管理模式。为加快南山新区建设,设立南山新区管委会,理顺了南山新区与望城街道、中店乡、先生店乡、三十铺镇的管理体制。示范园区城市功能不断丰富,基础设施配套完备,路网建设基本完备,学校、医院等配套项目加快推进。城北、南山的基础设施进展明显。
上半年,新引进项目19个,合同引资额67.15亿元,在建(含续建)项目81个;累计实现境内到位资48.1亿元,利用外商直接投资2780万美元,完成全年招商任务67.3%(其中外资部分已基本完成)。新引进项目中,5000万元以上项目15个,5亿元以上项目1个。其中,总投资10亿元的中吉国际学校项目、总投资5亿元的兴茂尚颐养老产业园项目、总投资3.8亿元的浩宇机动车安全和环保监测项目相继落户。
4、绿色发展稳步推进,旅游进入发展快车道
坚持绿色发展,全力配合市绿色城南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全力争取九十里山水画廊纳入茶谷大规划,沿淠五乡镇街纳入淠河经济带规划范围。高标准编制九十里山水画廊和洪山寨核心景区规划,全面启动 “九节十六景”和农家乐建设。积极开展专场旅游推介会,举办了桃花节、采摘节等节庆活动。旅游业快速升温,悠然蓝溪、大裂谷、大石窟等旅游景区游客暴增。1-6月份全区共接待国内外游客283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达到17.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16%。
5、市场消费平淡,外贸出口形势严峻
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59.9亿元,同比增长12.4%,比去年同期增幅回落4.4个百分点。上半年全区外贸累计进出口完成3232.9万美元,同比负增长21.5%。出口企业两极分化明显,明牛羽绒同比下降54.8%,星星轻纺同比下降21.9%,江淮电机同比下降15.9%,酷豆丁同比增长69.9%,工美服装同比增长5.8%。
6、人民生活持续改善,社会事业和谐发展
上半年实现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00元,增长1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95元,增长1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到账人数达24.18万人,续保率54.15%。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共计33.22万人,其中城镇 职工养老保险3.81万人、职工医疗保险3.31万人、居民医疗保险18.97万人、失业保险1.83万人、工伤保险3.23万人、生育保险2.07万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1%、103%、127%、106%、135%和102%。33项民生工程扎实推进,已投入资金8.6亿元,其中区级配套1.2亿元。开展精准扶贫,认真落实“双包”责任。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已通过省级评估。深入推进城区义务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投入资金1.5亿元,新建学校3所、扩建学校1所、续建学校3所,新建校舍面积51443平方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构建分级诊疗机制,全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成功举办全区第三届体育大会。
从上半年来看,全区经济形势稳中趋缓,部分经济指标增速温和回落,但是经济指标运行仍处合理区间,经济运行中还存在困难和问题。
1、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回落,位次下降。上半年GDP增幅为7.8%,比去年同期回落2.2个百分点。工业增加值增速比去年同期回落7.2个百分点,在全市县区位次由去年同期的第一位降至第六位;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8%,较上年同期回落2.6个百分点;位次由去年同期的第二位降至第六位;其中工业投资负增长,而去年同期增长10.0%;财政收入增幅降至个位,仅增长2.9%,比去年同期回落20.9个百分点,位次由去年同期的第三位降至第六位。
2、增长动力趋缓。从投资看,上半年我区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实现44.3亿元,同比增长4.8%,增速同比回落1.9个百分点;从消费看,传统消费产业持续降温,新的消费业态转化动力不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去年同期增幅回落4.4个百分点。从出口看,外贸形势疲软,出口形势严峻,全区进出口额同比下降21.5%。
3、部分指标未达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主要经济指标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尚有差距。地区生产总值上半年增长7.8%,未达全年平均9%的目标。规上工业总产值。上半年,全区累计完成规模工业总产值94.8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44.1%。固定资产投资。上半年,全区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2.2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48.2%。境内到位资金。上半年,全区累计到位资金48.1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40.0%。
4、要素制约。土地指标紧缺,很多未开工项目因没有土地指标,后期手续无法办理。特别是今年南京局土地督察,涉及整改问题多,致使很多项目延迟开工或无法开工。企业融资难度加大,企业用工、环境等要素制约凸现。
二、下半年工作意见
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们将进一步密切关注宏观政策导向,认清我区当前仍处在黄金发展机遇期,切实增强发展信心,理清思路,真抓实干,围绕年初人代会提出的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科学编制好“十三五”规划。加快“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进度,9月中旬前完成初稿,并按程序及时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区委、区政府审定,确保明年初人代会顺利通过。全面推进“十三五”各专项规划编制进度,确保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的有机衔接。突出做好“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谋划工作,把项目作为“十三五”规划的支撑点和落脚点。
2、继续抓好三大核心增长极建设。集中示范园区要加快推进核心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完善,提升承接能力。其次要大力实施老街的沿街立面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推动新老镇区同步发展。南山新区主要把好汉冲片区打造好,周边道路要同步推进,确保年底前三大片区路网贯通;金安经济开发区一是要保障好吉宝项目建设,二要抓紧完善新城二道以南片区的路网和配套,纵一路、纵二路和正阳路今年要全线贯通,路灯、绿化要跟进到位;在建的佳源•巴黎都市、外国语学校、北城国际、人民路学校北校区等项目要加快推进。加快启动丰塘片区建设。
3、积极扩大有效投入。一是突出抓好37个区领导联系帮扶重大项目,再细化、再分解,倒排建设工期。继续加大重大项目帮扶调度力度,加强包保、督办、交账、考核工作,加快问题梳理速度,对于共性问题,及时汇总研判;对于个性问题,及时回复交办。压实项目联系领导和帮扶单位责任,及时高效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二是重点抓好政府性投资项目,纳入调度的120个政府投资项目,主要要抓项目开工,对于未开工的项目,要逐一排查原因,逐一做出说明,逐一制定计划。继续加大中央投资项目申报力度,加快实施进度,积极盘活中央预算内投资存量资金,充分发挥投资稳增长关键作用。三是积极对接落实国家、省11个重大工程包和6大重点投资领域,谋划编报一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影响,体量大、关联广、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争取更多份额纳入国家、省“十三五”规划和重大工程包。在基础设施等领域探索推进PPP等模式,带动社会资本投入重点项目。加大与农发行的联系与对接,申报一批项目资本金项目。四是突出招商引资实效。加快建立招商综合信息库,加强招商推介,进一步拓宽招商领域,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公用设施、社会公共事业建设。注重产业招商,提高招商精准度。优化招商引资考评体系,完善项目评审制度,引导项目合理布局。五是围绕“十三五”规划编制、“一谷一带”、“九十里山水画廊”,谋划一批带动能力强、投资体量大的先进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电子商务、互联网+等项目,充实项目库。特别是重点谋划一批明年能新开工的重大项目。
4、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围绕绿色发展,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品位建设,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合力将九十里山水画廊打造成六安茶谷最靓丽的旅游谷。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出形象,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发展”的总体要求,将南部中店乡、张店镇、横塘岗乡、东河口镇、毛坦厂镇等五个乡镇旅游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和提升,构建 “六东路一线串珠、旅游业集聚发展”的新格局。进一步完善画廊旅游道路及交通标识标牌建设,抓好画廊沿线“九节十六景”项目,推动洪山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进程。启动悠然蓝溪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将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保护、产业发展融为一体。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加快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建设。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加快旅游产业重点项目三年行动计划实施进度。同时,深入推进节能减排,继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和能源消费增量控制,积极争取生态补偿资金,保护良好生态环境。
5、深入开展“暖企行动”。以“暖企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完善联系帮扶机制,加大走访调研力度,通过开展一对一帮扶,增强企业发展信心。与此同时,进一步落实暖企举措,加大问题破解,实打实为企业排忧解难、打气加油。融资方面,在已设立的2000万元过桥还贷专项资金基础上,适时充实风险补偿、过桥接续等专项资金,同时强化公存资金杠杆功能,建立银政企定期交流会商制度,促进银政企务实合作;用地方面,认真抓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增减挂等项目,积极争取土地指标,尤其是密切跟踪省政府关于耕地占补新政策,全力保障重大工业企业土地指标;用工方面,在“春风行动”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企业用工情况登记,建立全区企业人力资源需求信息库,通过现场招聘会、政务网站、公交站点广告栏等多渠道公布用工信息,搭建供需平台,促进农民工、新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
6、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要做好“四个切实”、“六个精准”和“四个一批”的重要指示精神,抓好扶贫开发重点工程实施,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持续扩大投入,加快建设进度,保质保量完成37项民生工程。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认真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继续强化岗位对接,加强技能培训,切实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和困难群体就业。加强各项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政策的落实,进一步关注居民生活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生活。推进各项社会事业持续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抢抓发展机遇,深入落实国家调控政策,全力化解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为顺利完成2015年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金安、幸福金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对区政府《关于全区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
审查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汪庆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区发改委主任方明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区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上半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0.3亿元,同比增长7.8%;财政收入6.9亿元,增长2.9%;固定资产投资72.2亿元,同比增长16.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实现21.5亿元,同比增长8.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59.9亿元,同比增长12.4%;到位境内资金48.1亿元,利用外资2780万美元,完成全年招商任务的67.3%。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和经济下行的巨大压力,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紧紧围绕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统筹推进深化改革、稳定增长、改善民生、优化环境,着力克服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对经济运行的影响,全区经济继续平稳发展。《报告》分析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较为客观,反映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提出的下半年工作意见切实可行,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为促进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更好成绩,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1.要科学研判形势,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完成全年计划目标。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全区经济的监测分析,高度关注下半年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主动作为,科学分析形势,清醒认识我区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增强做好经济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性。把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定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的信心,充分调动全区经济发展中的积极因素,积极探索防止经济下行的应对措施,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2.要突出抓好项目建设,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抓好在建项目的施工进度,采取有力措施,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狠抓项目序时进度,确保项目建设如期完成。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立足我区产业基础、资源优势和发展方向,创新招商方式,拓宽招商思路,精心引进一批拉动力强、效益明显的重大项目,切实增强发展后劲。
3.要全面深化改革,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重点加快经济领域改革工作,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为企业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措施,努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非公经济。
关于2014年区本级财政决算和
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区财政局局长 司家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安排,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常委会报告2014年区本级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4年区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2014年,区财政部门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实现了经济社会持续稳步发展,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圆满完成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2014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考核口径)完成6826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3.27%,增长6.93%,增收4420万元。其中:国税完成2634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3.57%,增长20.35%;地税完成2869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89%,增长7%;财政完成1322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85.23%,下降12.63%。非税收入占比为20.64%,增长2.39个百分点。
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4年区本级财力总收入为255197万元,其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形成可用财力49411万元,乡镇上解2390万元,示范区体制上解3509万元,上级转移支付193896万元,市对区财力补助1030万元,国债转贷收入4961万元。
2014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55197万元,其中:区本级支出251784万元,出口退税专项上解601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9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12万元。
全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社保基金预算收支
2014年区社保基金收入102691.91万元,支出95776.80万元,本年结余6915.11万元,上年结余38602.59万元,累计结余45517.7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2014年区政府性基金收入162731万元,支出162812万元,上年结转6420万元,结转下年6339万元。
回顾过去一年,财政部门认真执行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依法全力组织收入,有保有压安排支出,大力平稳推进改革,较好地服务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收入稳步增长,财力保障日益增强。2014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发展经济,全区上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财政部门不断完善组织收入机制,加强财税政策研究,努力拓宽增收渠道。区本级财政收入完成68266万元,增长6.93%,实现可用财力49411万元,增收1953万元,收入继续保持平稳增长,财政保障能力逐年增强。同时,积极向上争取各类转移支付资金193896万元,资金量创历史新高,有效缓解了我区财政收支矛盾,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2、支出结构优化,民生保障显著改善。2014年区本级公共预算支出251784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1.86%,增支4589万元。大民生支出达229537万元,占支出的91.17%。全年33项民生工程总投入8.62亿元全部到位(其中区配套9992万元,较上年增长26.36%),确保各项民生工程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2014年美好乡村10个省级重点示范村项目建设完工,年初预算安排财政专项资金2643万元足额保障到位;全年拨付民政、人社、卫生、残联等部门社保类专项资金 29052万元,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2014年落实公租房项目点9个,新开工公租房529套,超计划29套,年底已完成总任务量的105.8%;全年拨付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金4688万元,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 885万元,改善办学条件经费2936万元,教育支出比重达28.57%。随着民生投入不断加大,我区各项民生政策保障更加有力。
3、大力培植财源,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一是着力支持园区发展,2014年充分发挥区融资平台功能,申报获批12个融资项目,融资总规模12.45亿元,年底到账资金4.93亿元,同时,统筹调度土地出让金收入和财政部分存量资金,重点投入南山新区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设施建设资金达8亿元,共建设道路8条、学校1所、安置房2处、湿地公园1处;二是着力支持企业发展,2014年金安融资担保公司为118户企业担保贷款5亿元,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471万元,兑付贴息资金265万元;三是兑现财政奖励企业资金750万元,有效支持了区内企业健康发展,巩固了财源税基,促进了区域经济协同发展。
4、加大三农投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2014年农林水支出46699万元,占比18.5%,增长1.66%,有效保障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整合涉农资金39870万元,有力推动农业项目实施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条件获得进一步改善。全年通过“一卡制”打卡发放各类涉农补贴资金3.64亿元,全区农业人口人均收益535.3元,农民生活水平获得进一步提高。总投资2064万元建设两个高标准农田,积极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和现代农业建设。投入490万元用于完成5000羽皖西白鹅繁育、4300亩优质粮食生产、年产1.5万吨有机肥加工等三个产业化基地扩建提升。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扎实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转型升级工作,审定160个奖补项目,工程概算总额为5812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3377万元,用于美好乡村中心村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示范村建设。积极开展保险定损理赔工作,全年农业保险理赔总额1124万元,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支持“三线三边一点一地”环境整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支持农业逐步向现代化迈进。
5、强化预算管理,财政改革有序推进。2014年,财政部门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完成各项财政改革任务。一是强化预算管理。拟定了《金安区本级预算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区本级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二是加强预算部门会商。为增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透明度,围绕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开展会商85场次。三是强化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定《金安区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确定公开工作要求和原则,明确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级次和时间。四是加强存量资金管理。定期清理财政借款和往来资金,全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近2000万元,清理撤销3个专户,对保留专户资金开展竞争性存储,确保财政资金保值增值。五是加强“三公”管理。完善 “三公经费”规章制度,开展专项检查,2014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压减40.56%。六是加强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坚持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和审批制度,2014年实现了全区财政供养人员总量“只减不增”的刚性要求。七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试点。2014年政府购买服务试点项目四类八项,累计完成投入1243万元,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保障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安全运行。八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组织开展全区政府性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修订和完善了《金安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九是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全面应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十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制定和完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各项工作制度,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单位自查面达100%,对全区215个会计单位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年”评价验收。十一是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制定了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方案,有机整合各种项目资金,有效解决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和项目建设交叉、重叠、资金分散,影响工程质量和效益等问题。十二是推进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拟定了金安区涉企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完成了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初步应用。十三是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建成“预算控制、票据监管、收缴分离、收入直达、平台报结、系统核算、绩效考核”的非税收入征管模式,对非税收入分别实行一般预算管理、基金预算管理和财政专户管理。十四是加强农村公益性项目建后管养。拟定了《金安区农村公益性项目管养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在2015年预算安排300万元,专门用于农村公益项目建后管养,确保项目建后持续发挥效益。
2014年,全区财政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也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财政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新增刚性支出及财政保障范围不断扩大,收支矛盾仍很突出;二是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还不牢固,不确定因素多,税收收入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对上级转移支付的依赖度高;三是各项财政改革需进一步深化和落实,以改革引领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需不断完善和创新;四是财政队伍、业务和作风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还需不断提升。面对这些问题,财政部门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完善。
二、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面对宏观经济持续下行压力,财税部门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狠抓征管、强化调度、主动而为,财政收支均完成“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任务,财政运行情况良好。
(一)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及特点
1、圆满完成“双过半”任务。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6104万元(考核口径),占年初预算的51.64%,超“双过半”任务1.64个百分点,增长2.9%(剔除上划企业影响,实际增长12.3%),其中:国税完成1544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38.15%,低于序时进度11.85百分点,下降19.22%;地税完成3945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7.04%,超序时进度7.04个百分点,增长13.09%;财政完成1121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1.03%,超序时进度11.03个百分点,增长9.47%。收入形成可用财力50230万元,增长6.41%,增收3025万元;税收收入完成5352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49.46%,增长0.41%,增收219万元。在农商行等10户企业上划,影响同期税收减少6000万元的不利形势下,完成了“双过半”的收入任务,且收入、财力和税收都实现了增长,实属不易。
2、乡镇收入呈现新亮点。上半年,乡镇收入完成1538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9.15%,超序时进度9.15个百分点,较上年增幅明显,增长33.26%,增收3839万元。乡镇收入和进度逐月回升,没完成序时任务乡镇个数逐月减少。乡镇组织收入最大亮点是,地税收入全面完成“双过半”任务。
3、收入进度不均衡。一是国税部门收入进度滞后,分别比地税和财政收入进度落后18.89、22.88个百分点,且同比下降19.22个百分点,收入形势非常严峻,全年预计减收8500万元;二是示范区收入完成1344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47.68%,分别比区本级和乡镇收入进度落后2.83、11.47个百分点;三是18个乡镇街中,有2个乡镇没有完成半年收入任务,完成进度最高的乡镇为95.02%,最低的乡镇为43.2%。
4、主体税种贡献度下降。上半年,主体税种入库36560万元,减收3880万元,整体下降9.23%,占税收收入比重为68.3%,比重同比下降6个百分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同比分别下降17.78、13.27、1.58个百分点。
5、重点企业有升有降。上半年,全区规模企业累计入库税收22618万元,同比下降7%。纳税达千万元以上的企业有5户,较上年同期减少2户。浙东置业、成功置业、兴茂置业、滚动轴承等几家重点企业入库税收增长较快。部分重点企业税收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百大金商都因解放路地下工程完工,部分消费回流转移,造成同比下降大;金鹏、盛唐等房地产企业因市场有效需求不足,或接近尾盘,造成销售下滑;明珠房产因企业法人涉案被查,累计欠缴税款2000多万元;江淮电机上半年因资金流动性不足,欠缴税款1000多万元,已按程序申报缓缴,影响当期收入。
6、重点支出保障有序有力。上半年,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支出预算,着力强化预算执行力,大力压缩“三公”等一般性支出,有效统筹和调度资金,优化支出结构,重点支出保障有序有力。累计完成支出15029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3.3%,超序时进度3.3个百分点,同比增长8.74%,增支12083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93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5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生支出26738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894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9934万元,分别同比增长15.42%、9.59%、6.33%、54.62%、17.81%。有效保障了机构运转、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需要,支出执行到位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推动了全区各项事业平稳协调发展。
(二)经济形势分析及存在的问题
1、经济形势分析。从全国看:上半年全国GTP实现7%的增速,整个经济运行缓中趋稳,稳中向好。下半年,国家将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深入推进改革,拉动投资、刺激消费,确保全国经济增速保持相对平稳增长。从全区看:上半年,我区积极应对,加强调控,认真落实各项稳增长政策,确保了全区主要经济指标合理运行。我区上半年GDP实现7.8%的增速,维持在全市平均水平。下半年,随着我区东部示范园区、北部金安开发区和南部南山新区品字型三大版块联动发力,将会成为拉动我区经济发展的强大引擎;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暂居全市第一位,随着经济结构不断调整,节能降耗突显成效,技改投资步伐加快,经济运行质量将会进一步提高;房地产投资总量和增幅居全市前列,对投资、消费、税收的贡献率也将逐步回升。下半年我区将继续深入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可期。
2、存在的问题。虽然上半年财政工作取得阶段性成绩,但我区下半年财政运行仍将面临一些现实问题和困难。一是保持收入稳步增长的压力大。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仍在持续,经济转型结构调整的阵痛仍没消减,政策性减税让利影响在逐步扩大,上划企业造成的收入缺口无法弥补等等。二是确保财政收支平衡的压力大。下半年,因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改革、公车改革、民生及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大幅增长,收入增幅远低于支出增长需求,全区财政收支矛盾将非常突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财政部门将努力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定发展信心,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以赴打好收入攻坚战,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1、围绕“稳增长”,依法组织收入征管。一是坚定完成收入目标任务的信心,增强组织收入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建立财政收入工作有效推进机制。二是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监控,全力做好服务企业工作,有效培植税源,坚持依法治税、依法征管。三是强化对收入序时进度考核和调度,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均衡入库。四是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综合运用贴息、担保、税收等财税政策,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增强企业发展内生动力,保持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质量不断提高。
2、围绕“保重点”,有效统筹财政资金。经济越是下行,财力越是紧张,越要坚持做好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促改革、促发展,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不留缺口。同时,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压减“三公”经费,着力盘活存量资金和结转结余资金,强化资金整合统筹力度,切实改变资金使用的“碎片化”现象。将有限资金用于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需要,保障支出改革的刚性需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围绕“新预算”,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新《预算法》颁布实施,标志着预算管理进入一个全新阶段,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进一步规范和细化部门预算的编制,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深化预算信息公开,严格预算违规问责,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一要编好预算,制定科学合理的编制方案。二要严格执行,增强预算约束力和执行力。三要强化监督,充分发挥法纪和制度管控、人大和社会监督作用,督促预算单位安排好、使用好、管理好每一分预算资金。四要绩效考评,全面落实对重点领域、部门和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与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挂钩。
4、围绕“促改革”全面推进财政发展。对已制定出台的各项财政改革措施,要扎实推进,认真落实。同时,根据上级政府和部门对财政改革提出的新要求,布置的新任务,要抓紧贯彻,抓好落实。一是创新财政资金管理方式,统筹年初预算安排和财政存量资金,制定相应财政扶持政策,带动社会资本投入重点项目,放大财政资金效应。二是抓实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工作,制订存量资金盘活方案,对统筹使用沉淀的存量资金建立任务清单和时间表,完善定期清理机制。三是高度重视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预算执行,及时下达拨付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推进项目实施,减少财政资金滞留。确保各项财政改革工作政令畅通,落地生根,努力打造实力财政、阳光财政、公平财政、廉洁财政、效益财政。
5、围绕“防风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一要把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实行规模控制,限额管理。二要积极偿还政府存量到期债务,压减融资成本,降低逾期债务率,切实维护政府信誉。三要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融资管理,制定管理办法,在融资项目的计划、审批、投向、绩效和偿还等各个环节,对项目融资工作进行动态监管,切实管控项目融资风险。四要依法用好全区地方政府置换和新增债券资金,优化政府存量债务结构,确保有效投入到基础性、公益性民生建设领域,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率。五要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努力实现社会、企业和政府效益最优化。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做好财政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区财政部门将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区人大监督指导下,着力组织收入、着力保障支出、着力惠及民生、着力支持建设和发展、着力深化改革、着力推进重点工作、着力抓好“两个责任”、着力效能建设、着力队伍建设,保持发展定力,提高理财能力,改革创新,奋发进取,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
对区政府《关于2014年区本级财政决算和
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汪庆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司家祥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4年区本级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610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1.64%;支出完成15029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3.3%。常委会组成人员审查认为,上半年,区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环境,认真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在经济运行较为困难的情况下,收入保持稳步增长,支出得到有效保障,财政管理不断加强,财政运行态势良好,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报告》全面反映了2014年区本级财政决算和今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客观总结了上半年财政工作,对下半年工作安排切实可行,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财政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1.密切关注财政形势。当前,经济及财政收入增长势头放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影响财政减收的不确定因素较多,民生事业等刚性支出不断增长,财政收支压力、债务压力明显加大,潜在风险不容忽视。要密切关注经济运行和财政形势,准确判断和把握趋势,未雨绸缪研究应对,确保实现全年预算目标和收支平衡。
2.加强收入预期管理。要高度重视经济走势对财政工作的影响,注重加强财源建设,着力培育税源经济,夯实财政增收基础。加强对骨干企业、主要行业、重点支出的调查研究,提高财政收支分析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上级转移支付和区本级超收形成的财力,区财政部门要及时向区人大财经工委通报,并按法定程序安排使用。
3.提升预算编制水平。要进一步推进“开门”办预算,探索采取公开评审、网上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透明性。在编制2016年预算时,凡是能够安排到部门的资金要尽可能编入部门预算,减少非部门预算资金的二次分配。
4.严格规范预算执行。要进一步抓好新预算法的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法治意识,严格规范财政管理与监督。区财政部门要加大对部门预算执行的监督指导力度,加强和规范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增强预算的约束性,凡属预算调整范畴的资金变动,必须履行法定程序,未经批准,不得调整;不属于预算调整范畴的资金调剂,要严格审核把关并尽量减少。
关于2014年区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区审计局局长 韦文海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安徽省预算执行监督实施办法》等规定,我局对2014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区地税局组织税费征管情况以及区卫生局、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局等3个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使用、财政存量资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残保金”)征收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调查)。
审计结束后,我局就审计情况向区长和常务副区长进行了汇报。两位领导就审计整改提出了明确意见。经回访发现,大多数问题,被审计单位已进行了整改落实。
2014年,全区上下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宏观调控政策,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较好地完成了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
落实宏观调控政策,确保财政收入持续平稳增长。在区委正确领导下,区人大有力监督下,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措施,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依法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2014年全区完成财政收入116882万元,增长16.63%,其中,区本级财政收入完成68266万元,增长6.93%。
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保障能力。2014年度,区财政统筹资金,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加大支持民生、社会保障和“三农”发展力度,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公共财政支出中,教育支出71916万元,占29%;农林水支出46699万元,占18.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662万元,占1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67万元,占13%。
全年安排民生工程区级配套资金9992万元,较上年增长26.36%,有效地保障和改善了民生,加快了民生事业发展。
整合资金,加大对南山新区建设投入。2014年,为了确保区政府重点项目南山新区建设,区政府通过融资和整合 区财政存量资金,调度使用,重点投入南山新区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设施建设。2014年实际投入南山新区建设资金80007万元,建设道路8条,学校一所,安置房2处,湿地公园1处,南山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
深化财政改革,促进体制机制完善。2014年区财政制定了《金安区本级预算管理办法》等4项管理制度,着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等一系列财政管理措施,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完善了管理制度,健全了管理机制,加强了财政监督管理。
预算编制程序合法,做到收支平衡。2014年度区本级预算编制、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九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预算收支平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的规定。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一)2014年度区本级预算编制情况
公共财政预算:2014年度年初预算安排,区本级财政收入74255万元,收入形成可用财力59296万元,上级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123056万元,区本级实际可用财力182352万元。区本级预算支出182352万元。
经区人大常委会批准,2014年度预算调整后:财政收入形成可用财力62296万元,上级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184899万元,区本级实际可用财力247195万元。区本级财政预算支出247195万元。
社保基金预算: 2014年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80410.16万元,预算总支出71137.01万元,上年结余38602.59万元,本年结余9273.15万元,累计结余47875.74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6047万元,预算总支出16407万元,收支平衡。
(二)区本级预算执行结果
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财政总收入255197万元,财政总支出255197万元,全年区本级财政收支平衡。
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社保基金总收入102691.91万元,总支出95776.80万元,上年结余38602.59万元,本年结余6915.11万元,累计结余45517.7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69151万元(含上年结余6420万元),总支出162812万元,收支累计结余6339万元。
(三)区本级预算执行存在主要问题
1、未严格按照预算拨款328.50万元。
2014年总预算多拨公支股计划生育奖扶资金228.50万元;从土地出让金中多拨幼儿园建设区级配套资金100万元,多拨款合计328.50万元。
2、部分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不精细。
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土地出让金收支、经济发展建设资金以及区农委项目支出预算中安排农业园区奖补、美好乡村建设、土地流转等预算编制不精细。
3、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1)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经审计发现,区农开办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中报支设计费、招标代理费、监理费、标志牌等非项目工程建设支出64.64万元;区扶贫办在扶贫资金中报支办公费用和人员经费等支出18.83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不到位。
经审计发现,部分企业、农民合作社和行政村对上报的项目进行部分实施,按照核准的项目资金额向区财政全额报账,套取资金278.62万元,如:燕山林场、3家农民合作社和4家企业。
经审计发现,部分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区直有关单位使用虚假发票向区财政局报账,套取资金19.20万元,如:2家农民合作社和区农机局。
(3)项目主管部门监管不力,项目实施进展缓慢。
经审计,区财政局农业股账面反映2年以上未完工项目60个,预付项目资金3859.95万元,其中:扶贫项目17个,农业项目27个,江淮分水岭项目5个,生态林项目11个。
二、地税部门组织地税收入存在主要问题
(一)未足额征收企业税款
审计对高速地产等六家企业延伸调查发现,有四家房地产企业2014年12月底账面反映欠税费3219.38万元,扣除以上企业2015年1-3月补缴前期欠税708.22万元,截至2015年3月底下欠2014年以前税费2511.16万元。
(二)漏征税款滞纳金
2014年度地税部门《入库表》反映,由于地税征管系统计算滞纳天数与实际滞纳天数存在差异,漏收滞纳金132万元。
(三)部分企业未见纳税记录
通过对区地税局提供的《税收登记表》与《入库表》纳税户进行对比,发现147户为开业状态的纳税户,全年无纳税记录。
三、部门预算执行存在主要问题
(一)延伸审计的区直部门单位均没有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区卫生局、国土资源局和行政执法局2014年总计完成预算支出2682.7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2.88%,其中:区卫生局实际完成支出656.63万元,占年初预算支出130.22%;区行政执法局实际完成预算支出737.9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28.49%;区国土资源局实际完成预算支出1288.18万元,占年初预算71.18%。
(二)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2014年度区卫生局账面反映行政运行经费支出430.31万元,与行政运行可用资金308.27万元相比超支122.04万元,挪用了卫生事业经费。
双河镇挪用2013年第三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土地征地补偿费 76.38万元。
(三)坐支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
2014年区国土资源局在收取的土地使用报批规费中坐支资金9424.65万元,其中:直接上缴(划转)省、市规费(税)4688.79万元;直接拨付土地整理中心用于土地整理项目4700万元;直接拨付地产交易中心和土地勘测站资金35.86万元。
(四)部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程序不规范
1、城北乡丰塘安置小区道路及雨污水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工程、施桥镇八十铺至高山道路改建工程、孙岗镇青龙敬老院工程、中店乡敬老院工程和东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装修等建设工程都在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招投标,或由乡镇组织邀请招标,公示时间过短,公告范围有限,未真正做到公开透明。
2、审计发现木厂镇石闸村、翁墩乡杨公村修建水泥路工程没有履行招投标程序。
3、区国土资源局实施“地质保护项目”和区土地整理中心实施“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水毁”等土地项目建设工程由该局组织招投标,而项目的可行研究、规划设计、监理等相关项目未经招投标。
四、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情况
(一)土地出让金管理使用存在主要问题
1、欠缴土地出让金38157.46万元。自2008年至2014年,全区出让的土地中(不含示范园区)涉及12宗地,部分企业或个人欠缴土地出让金38157.46万元,其中:2013年以前32682.46万元,2014年度5475万元。
2、部分土地出让金没有及时解缴入库。截止2014年底,区非税局账面结存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资金(基金)余额13229.22万元,其中:教育资金970.85万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58.35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3100.35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1895.68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3647.60万元,被征地农民保障资金3356.39万元。以上提取的资金没有及时足额解缴区金库。
3、未按规定出借土地出让金。区非税局账面反映,截止2014年底出借城北乡3827.53万元,先生店乡600万元,孙岗镇200万元,东河镇50万元,施桥镇280万元,木厂镇900万元,城投公司4000万元,交通局1000万元,粮食局570万元,借款合计11427.53万元。
(二)残保金存在主要问题
1、残保金没有据实征收。经审计测算,2014年全区共少征残保金980.65万元,其中:少征行政事业单位残保金486.48万元;少征企业单位残保金494.17万元。
2、残保金结余较大,没有充分发挥效益。2014年,区级残保金实际征收125.19万元,而当年实现支出64.42万元,支出仅占收入的51.45%。从全区的征收情况来看,实际征收只占应征数的13.76%。在基金征收较少的情况下,资金仍有较大结余,一方面对残疾人支持不足,另一方面形成资金闲置,没有真正发挥资金的效益。
3、支出结构不合理。经对残保金明细支出统计,真正用于残疾人个人的支出只有32.02万元,占当年总支出的49.70%,其余则用于奖励企业、工作机构办公和社区专职人员补助,发挥不了太大的作用。
对于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规定,我局进行了审计处理或处罚;同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或单位提出了相应的审计意见和建议。
五、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财政部门整改情况
对于未严格按照预算拨款问题,区财政局预算股已全额收回,缴入金库;对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区财政局规范了财政专项资金报账管理,进一步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报账票据审核,规范资金支出行为;年初对财政存量资金进行了清理,统筹安排,加快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进度;对于部分土地出让金没有及时解缴入库问题,区财政局根据相关项目资金需要,安排资金使用,逐步解缴入库,截止目前,已解缴金库231.12万元;对于未按规定出借土地出让金问题,区非税局进行了清理,已收回借款800万元,同时,区政府已作要求,对于乡镇借款,在与相关乡镇结算土地出让金时,将全额扣回。
(二)区地税局整改情况
对于未足额征收税款和漏缴滞纳金问题,区地税局已采取措施,组织力量,加大了清理力度,上半年地税收入完成较好。
(三)区卫生局整改情况
对于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区卫生局已加强对公共卫生项目资金实行明细核算,真实反映资金收支、结存真实情况,规范了专项资金使用,但是,挤占挪用资金没有归还原渠道。
(四)区国土资源局整改情况
对于坐支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和部分土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问题,区国土资源局自2015年起,纠正以上不规范做法,按照有关规定,预算收入全部缴入区非局,纳入预算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实行公开招投标。
(五)区残联整改情况
对于残保金结余较大问题,区残联已与财政部门联系,将结余款纳入年度预算,安排相关支出;对于支出结构不合理问题,区残联根据审计建议,逐步扩大残保金支出范围,切实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条件。
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没有整改的有:预算编制不精细、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部分企业未见纳税记录、部门单位均没有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部分乡镇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程序不规范以及残保金没有据实征收等,以上问题存在客观原因,被审计单位暂时难以整改到位。
六、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应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编制内容,提高预算的完整性,细化预算编制,科学制定预算综合定额,逐步实现预算与事权的基本匹配。
(二)加强对各预算单位财政、财务监督管理。应推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公职人员增强依法理财意识,重视和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建设楼堂馆所的管理,规范区直机关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行为,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严格按预算规定的用途和财务制度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严禁以各种形式虚列支出、转移资金,加强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按规定收取和上缴各项财政性资金。对套取、骗取的资金要依法依纪追缴,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对财政存量资金进行梳理,针对各类存量资金的具体情况,拟定资金下一步使用方案,整合项目,盘活资金,防止资金闲置,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三)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门应与项目主管部门进行对接,梳理和整合专项资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部门切块资金,确保专项资金目标不重叠、范围不交叉、资金不分散,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按质按量完成,做到专款专用;严把资金报账审核关,完善项目资金报账程序,着力实施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考核,推进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加强项目建设日常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开展项目监督检查,保证工程质量,重视跟踪问效。
(四)规范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使用。应组织国土、财政等部门,制定土地出让金清收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拖欠和借出土地出让金进行清理。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金使用,足额提取有关基金(资金),缴入金库,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增强区本级财政支配能力。
(五)加强财政收入管理。由于受国内国际经济发展趋缓及财税体制改革等不利因素的影响,2014年区本级财政收入增长趋缓。区财政和税收部门要进一步创新税收征收管理方式,挖掘税源,加大税收稽查力度,逐步清缴以前年度欠税,确保全区财政预算收入稳步增长。
对区政府《关于2014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汪庆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区审计局局长韦文海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4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年的“同级审”工作,区审计部门紧扣主题主线,依法履行职责,思路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成效显著,有力发挥了“揭示问题、制约权力、强化监督、改进工作”的职能作用。一是突出了预算执行的审计重点,进一步深化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促进财政转型创新改革,推动强化部门预算管理;二是突出了注重整改的审计方式,在揭示问题的同时,积极从完善体制机制上提出建议,对推动问题整改产生了积极作用。《报告》在充分肯定201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工作的同时,客观反映了一些问题,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深化审计监督,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1.不断强化重点领域审计。审计部门要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财政经济运行安全、公共资金使用绩效等方面的审计力度,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促进全面深化改革。要创新审计管理,以实现审计全覆盖为目标,积极整合审计资源,探索多视角分析、多专业融合、多技术应用的审计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要转变审计工作理念,以审计查出的问题为案例,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对部门预算管理的培训和引导,帮助部门规范预算管理行为,使部门在接受审计监督的同时,也是一次接受法治教育的过程,增强部门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理财意识。
2.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监督。区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深入推进,并进一步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及时掌握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和支出执行进度,并督促财政部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3.认真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对审计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落实。在整改过程中,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增强整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审计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要注重从体制、机制方面分析原因,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源头管理。对预算执行、项目管理中存在的个性问题,要强化责任追究。要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推动审计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倒逼整改和制度完善,实现审计整改与被审计单位自我整改的良性互动。
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2014年区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5年9月9日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司家祥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4年区本级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区审计局局长韦文海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4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对上述两个报告的审查报告。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2014年区本级财政决算。
关于《预算法》贯彻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汪庆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区人大财经工委于8月上旬组成调研组,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本银的带领下,对区人民政府2015年《预算法》颁布实施以来的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区直有关单位、部分乡镇街道关于《预算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情况
《预算法》于2014年修正(下称新《预算法》)。自2015年1月1日实施以来, 金安区以学习贯彻新《预算法》为契机,深入推进财政改革,不断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学习宣传新预算法。一是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结合金安区实际制定了《金安区学习贯彻新预算法实施方案》。二是举办新预算法专题讲座。6月4日,金安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联合举办了全区新预算法培训会,参加培训人员达六百多人,培训会邀请了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长孙学龙就学习贯彻新预算法作专题讲座。三是除专门组织新预算法培训外,在有关会议上也相应增加了新预算法培训内容,把新预算法作为“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四是加强配套制度的清理和完善,对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二)完善政府预算体系。一是将政府所有财政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全面接受审查监督。非税收入实行全口径预算,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收支脱钩管理。二是每本预算间既保持相对完整、独立,又加大了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对政府性基金结余结转超过当年收入规模的30%部分,调入一般预算统筹安排使用。三是对原十一项政府性基金收入,按政策规定统一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由政府统筹安排使用,不再实行专款专用。四是严格按照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预计数,编入年初预算,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支出进度。
(三)优化预算支出结构。一是严格经费保障顺序,按照人员支出、公用支出、项目支出的先后保障顺序。二是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切实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标经费。三是提高基本保障水平,公平区直各单位财力保障,除公检法司、教育、卫生等部门政策另有规定外,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四是加强项目支出管理,开正门,堵偏门,规范清理项目支出。五是严控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支出。
(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2016年金安区项目支出申报应遵循的原则之一就是追踪问效的原则。二是规定项目必须要有明确的项目绩效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三是建立项目退出机制。
二、存在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目前金安区预算管理日趋规范,有力地保障了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和区直部门履职尽责的需要。但从2015年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来看,仍然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部分单位非税收入没有完整纳入预算,存在年初少编、漏编现象,超收收入没有纳入预算管理,超收形成的支出游离于预算管理之外,弱化了区政府对非税收入的统筹调控能力。
(二)定额标准不够合理。2015年金安区预算编制定额标准由于受财力的制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不高,不能全面满足日常工作需要,导致部门单位以专项经费弥补公用经费不足,项目预算与公用经费交叉重叠,使用方向和范围不清,缺乏明确的绩效目标和详细的依据,难以对项目绩效进行评价。
(三)项目预算编制不够规范。部分单位领导对部门预算编制更多地只重视额度,不重视对全年工作的梳理,仅布置财务人员编制,没有统筹协调各业务部门参与,因财务人员不了解全盘工作,项目支出编制多沿用往年项目,采取基数加增长的模式,造成部门该编的项目没编,需办理追加,不需编的项目编了,无法执行,形成结余结转,大大降低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四)预算刚性约束力仍需加强。上半年金安区预算追加虽然大大降低,但除政策性追加外,仍有少量的专项追加,究其原因有的是预算编制不到位造成的,有的是领导对本部门预算编制不清楚、不研究,项目预算中已经编制有同类资金,不能加以统筹使用。同时,部分单位没有严格按预算科目执行,存在科目间、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间调剂使用现象。
三、几点建议
(一)坚持依法理财,主动接受监督。深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严格按照预算法的各项规定,加强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监督等全方位的管理,真正将《预算法》作为预算管理的母法,依法做好各项预算管理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推进预算公开,增强预决算工作的透明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二)健全制度体系,规范理财行为。依据预算法各项规定,健全预算编制、收入征管、资金分配、国库管理、财政监督、绩效评价、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规范理财行为,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编报预决算,按规定的用途拨付和使用财政资金,预决算编报都要做到程序合法、数据准确、情况真实、内容完整。
(三)严格预算执行,硬化预算约束力。一是年度预算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二是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杜绝无预算或超预算执行。三是细化预算编制,缩小预算与执行的差距,提高预算执行率。四是加强国库集中收付管理。严格规范国库资金管理,对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五是严格政府集中采购和购买服务预算编制,细化预算内容,凡没有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和集中采购预算的项目,年度内不得执行。
(四)严肃法纪,强化责任追究。新修改的预算法对各类预算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严格遵守这些规定,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因此需结合预算法规定,对全区各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严肃处理。
关于《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区环保局局长 李本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环境保护法》修订后,于今年元月1日实施,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环境保护法》。与新法同步,国家环保部先后颁布了五项新规,简称“一法五规定”。下面,就我区贯彻实施新《环境保护法》及五项配套规定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注重学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新法实施以来,我们始终以学习贯彻一法五新规为重点,组织开展新法进机关、进乡镇、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的“五进”宣传活动,邀请省、市环保专家作专题辅导,在环保职工内部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就新法实施过程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以个案说明会的形式进行逐个解决,使大家特别是一线工作人员依法依规能力得到大幅提高。为了检验学习成果,6月5日,我们将全员集中到区政府会议室进行闭卷考试,并邀请区委办同志监考,对考试优异的同志进行了奖励。通过一系列学习宣传,使大家在新法的使用上基本能做到合法、依规、准确,全区上下对新法知晓率明显提高。
二是注重工作实绩,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在污染减排方面,毛坦厂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达到日处理5000吨设计目标,新增日处理生活污水500吨,双河、孙岗、横塘岗污水处理厂现正在建设中,年底建成运营。依法关闭六安开源大麻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和16家塑料颗粒加工企业,两家农业源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项目基本完工,完成17家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项目。以上项目的实施,使我区2015年上半年减排工作达到序时进度;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完成燃煤锅炉淘汰项目4个、重点行业清洁生产项目2个。六安市香料厂迁建项目于今年4月通过市级验收,14家油气回收装置整治已完成12家,18家餐馆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已正常运行,淘汰拆除3家。从上半年省里通报看,大气污染防治完成情况在省、市排名均靠前;在生态创建方面,上半年有2个村被省命名为第九批省级生态村,2个社区被市命名为市级绿色社区。
三是注重日常监管,坚决打击违法行为。针对环保欠账多,存量问题较大的现状,在原有6家国控、省控、市控企业之外,重新确定了29家区控企业,并将35家企业与16个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以及重复环境信访投诉作为环保日常监管与限期整治的工作重点,建立整改问题台账,下达限期整治问题交办单,加强调度督查,实行盘点销号。特别是在今年省、市、区开展的环保执法大检查中,检查工业企业与建设项目156个,乡镇集中饮用水源地16个,建筑工地34处,排查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27起,实施现场查封扣押1家、行政处罚12起,罚款28万元,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是注重机制创新,形成齐抓共管格局。重点是进一步强化环保综合管理职能,先后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逐步形成“环保搭台,各部门唱戏”的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基本达到了“环保统一监管,各部门各负其责”的新《环境保护法》要求;在秸秆禁烧中,突出了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群防群控的工作机制,在夏季禁烧工作中,全区没有被国家遥感卫星监测通报和省巡查组发现通报焚烧点;建立环保督查督办新机制,对辖区内所有企业进行了详细摸排,并建立日常环境管理台账,真正做到摸清底数、一企一档、动态管理、适时更新。
五是注重规范动作,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下发《关于开展开发区(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实行新建项目总量报批制度,坚决拒批“两高一资”项目。今年以来,共审批建设项目49个。其中报告书9个、报告表28个、登记表12个。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6个。其中报告表1个、登记表5个。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13家,完成建设项目“环评”监测20家,其它委托性监测3家。积极开展地表水和污染源监测工作,为及时准确掌握丰乐河流域金安段水质情况,对思古潭河、陈家河、张母桥河以及丰乐河主干流开展每月1次例行监测。通过监测,我区各考核断面水质均满足相应水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随着新《环境保护法》实施,明显感觉到上级对环保要求越来越严,实施起来感到任务重、问题多、压力大,客观地讲,我区环保工作正处于负重爬坡阶段,存在很多困难和制约因素,主要体现在:
一是环保欠账较多。从我区来看,所有的工业园区都没有进行规划环评,目前已出现一些不相容的项目布点在一起,导致污染投诉。如餐饮业污染,根源也是布点处于无序状态,没能从功能布局、规划源头上进行把关引导,实现从堵向疏的转变。如环保审批设置的“绿色通道”,导致许多“先上车后补票”的项目长期“不补票”。为了应对新环保法实现后新的环境形势,我们多次对未履行环评手续的项目下达限期补办通知,但仍有不少项目推而不动。今年新环保法实施后,上级要求所有补办环评的项目必须先处罚到位(5到20万)再受理环评文件,否则追究审批部门责任。这一规定让我们压力很大。同时,由于环评滞后,导致一些项目环保配套工程往往与主体工程脱节,在验收时整改较为困难。一些园区闲置厂房招租的“厂中厂”,不少是手工作坊式,无任何环保手续,基本无环保设施,日常监管困难。一些园区外的老旧企业曾经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但低端产业效益低、转型慢,环保整治任务重,生存压力大。
二是环保治理能力薄弱。环保是统一监督管理部门,法律上赋予环保“无限大的权力”,实际上行使的却是“无限小的能力”,同时还要承担着“无限大的责任”,两头重中间轻,权责不对称、不匹配导致环保治理能力十分薄弱。比如,现在污染投诉逐年上升,“有污染找环保”形成了社会普遍的共识,仅我区上半年受理的各类投诉达119起。但是,很多污染投诉单靠环保部门根本无力解决,必须协同相关几个部门联合执法才有可能解决,但解决不掉,板子往往打在环保部门身上。
三是工业园区配套建设严重滞后。许多工业园区没有污水处理厂,没有建设雨污分流管网,没有集中供热供气。由于没有污水处理厂,许多小企业无力(或不愿或无场地)自上污水处理实施;由于没有集中供热供气,企业不得不上燃煤锅炉而造成大气污染,而现在国家对大气污染控制很严,市建成区不得新上20蒸吨以下锅炉,建成区外不得新上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同时逐步对原有老锅炉进行淘汰,所以不少企业生存越来越困难,环保压力也越来越大。
四是能力建设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目前的环境形势要求环境管理越来越深入细致,必须建立“全过程、全方位监管,全天候应对”机制,必须要有一支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高、尖、专人才队伍。而我区环保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总体业务水平不高,应急能力与水平不强。同时,环保经费保障不足,我局现有人员中查补与自收自支人员有三分之一之多。另外,环境监察大队与三十铺环保分局只是股级,并且,三十铺环保分局的职能大部分划归集中示范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行使。
综合来看,级别不高、体制不顺、环保投入不足以及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步伐缓慢是当前我区环保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在今年市政府对环保机构改革中,对市环保职能进行了强化,内设机构进行扩容,由原来五个增加到八个,增加了公务员和监察人员编制,并将监察机构级别提升为副处,所有差补和自收自支人员全部纳入财政予以保障。因此,理顺环保体制机制、强化职能职责是贯彻实施新《环境保护法》的首要任务。下一步,我们将在认真分析研究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各项目标任务,不回避任何问题与矛盾,知难而进、逆水行舟,切实打好环保攻坚战。同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和审议意见,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积极主动地向人大报告工作,更好的履行法律赋予的环保工作职责,为改善环境质量、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关于《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韩自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于7月中旬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区《环境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军带领下,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以及部分人大代表参加了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对双河镇至高机械有限公司、孙岗镇龙兴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集中示范园区发达铸造有限公司、泰力电机有限公司,采取“一听、二看、三问”的方式,进行了实地检查。并召开了由区政府办、环保局、商务局、经信委、规划分局、市场监管局、政务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孙岗镇、双河镇、城北乡、三十铺镇、毛坦厂镇、张店镇、中店乡等乡镇人大主席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区政府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情况汇报。与会人员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刘玉军主任发表了重要讲话。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新法贯彻执行情况
(一)政府重视。《环境保护法》于2014年修订,自今年元月1日起实施(下称新法)。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金安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签订了“环保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部门、单位职责,并实行“一票否决”。
(二)任务明确。针对环保欠账多、存量问题大的现状,区政府确立“全面排查,健全档案、突出重点、抓大促小,稳步推进、逐步规范”的原则,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业企业环保手续与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与重点环境信访投诉作为工作重点,认真排查环境问题,并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环境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分类,建立了问题企业整改台帐,并及时向问题企业下达了环境问题限期整改通知单。
(三)工作扎实。今年以来,各职能部门立足自身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先后组织开展污染源环境监察378次,监察各类污染源243处,排查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32起,实施行政处罚9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23起,处理信访投诉56起,实施现场查封、扣押1家,取缔非法加工点2处,对发现的3起擅自恢复生产的塑料加工业,进行了再次关闭。同时严把项目审批关。今年以来,共审批建设项目49个,否决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5个。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11个,并积极开展了强化污染减排、大气污染防控、水环境安全维护、严惩违法排污等专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新法宣传力度有待强化。尽管在新法宣传上环保系统内部开展了一系列学习培训活动,但环保工作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积极参与,实行多元共治。通过检查和座谈发现,有些部门和企业对新法学习不够、知之不深。因此加强新法宣传刻不容缓。
(二)解决环保欠账力度有待加大。一是工业园区大都没有进行规划环评,导致园区在功能定位、产业布局上不尽科学合理,出现一些不相容的企业布点在一块。
二是遗留“先上车后补票”问题较多。由于企业长期“不补票”,导致全区已建成运行的建设项目315家,履行环评手续只有215家,环评执行率为68%,履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只有46家,其“三同时”执行率仅有21%。
三是工业园区配套建设不完善。许多工业园区特别是乡镇工业园没有污水处理厂、没有建设雨污分流管网、没有集中供热供气,企业燃煤导致大气污染,无管网导致污水直排,危废处理也不及时、不规范。
(三)监管执法力度有待加大。个别地方还存在不同程度的监管死角,少数企业守法意识淡漠,违规生产、违法排放问题时有发生。小锅炉、小塑料产业,禁而不绝,存在反弹;联动执法力度不大;部门协调配合不够;乡镇街的环保责任意识依然不强;部分项目建设“三同时”没能严格执行;招商企业的环保把关,有的还不够严格;我区的环保队伍能力建设、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也需提升、加快。
三、工作建议
(一)加强宣传。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学法、守法意识。鉴于新法的宣传情况,建议区政府及时组织召开企业法人、乡镇街负责人、有关各职能部门参加的学习新法培训会,利用培训会通报全区环保工作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落实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社会和公众的力量,推动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确保新法顺利实施。
(二)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环保部门对环境违法问题,要建立整改问题台帐,定期调度,实行盘点销号,严格执法到位,要建立完善环境行政执法督察制度,加大后督查力度,防止企业继续违法排污或擅自恢复生产。对典型的环境违法案件要公开曝光,快速查处解决。加强日常监管。加强企业清洁生产的工作力度,对技术落后,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企业逐步实行淘汰,完善生态环境源头保护制度。严格项目审批。要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审批,对餐饮、娱乐等有环境影响的三产业实行环评前置审批。
(三)加强联动。鉴于环保执法涉及多部门,区直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协作。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建立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常设联络员和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完善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和奖惩机制,实行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乡镇街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严格追责。一方面要对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加大执法力度。另一方面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履行“环保目标责任书”职责情况严格督查,严格考评,落实“一票否决”。
(五)落实保障。对环保执法中的必要仪器、设备器材,区政府应尽可能给予保障,加快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步伐。重视对环保技术人才的培训和引进,建立一支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专业人才队伍,提高应急能力和水平,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环境管理要求。
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15年9月9日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郑武军为金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方成群为金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二、决定免去:
杜 坤金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金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鲍凤兰辞去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5年 9月9日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鲍凤兰请求辞去副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鲍凤兰辞去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以上决定报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金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朱承茂辞去
区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5年 9月9日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朱承茂请求辞去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朱承茂辞去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其代表资格终止。以上决定报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专题询问内容
(根据录音整理)
1、区人大常委会委员陈光全:请简要回答我区人社工作现状和面临的困难?
区人社局: 2010年人社局组建以来,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就业创业政策全面落实,五项民生稳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事人才工作不断加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构建,人社部门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
面临的困难:一是历史遗留问题难以解决。由于历史的原因部分人员的养老、医疗保险没有解决,成为影响稳定的重要问题。二是社会保险基金的缺口越来越大。目前,养老、医疗保险均出现了收不抵支的情况,基金安全存在问题。三是人社部门基础建设有待加强,特别是乡镇平台还比较薄弱。近年来,工作范围快速拓展,社会需求越来越多,面临着窗口平台和信息化建设跟不上发展需要的问题,以及人手少、经费不足等问题。
我们常说,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保是社会稳压器,作为人社部门干部职工,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牢记宗旨,不辱使命,为金安改革发展稳定和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2、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凤桃:我区2014社保资金收入已达到10亿,请问社保资金是如何进行监管以确保安全的?有没有保值增值的措施?
区人社局:国家对社保资金有严格的监管机制。2011年7月1日颁布实施《社会保险法》从立法层面加强对社保资金的监管力度。在具体工作中,我们通过以下措施做好社保资金的监管。一是加强内部监督。第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征缴中心及时足额收缴存入基金收入户,社保局、医保中心等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支出基金。第二,将社保资金纳入财政专户,专款专用。每月进行对账,确保资金不被挤占、截留。第三,加强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的检查和监督,对业务人员进行定期轮岗。第四,对业务负责人进行跟踪监督。二是加强外部监督。财政部门、审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年度审计和专项审计,并将审计结果通报公布。
社保资金保值增值的措施主要是,银行存款、购买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不动产等形式。目前,我区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措施主要是基金收支中产生的利息,全部纳入财政专户。
3、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管传玉:目前,针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是如何规定和执行的?今年以来,这类贷款的申请数、批准数及实际拨付资金数分别是多少?
区人社局:创业贷款分个人和企业两类。目前,我区创业贷款执行六人社秘〔2015〕57号文件。个人贷款:1、申请人征信良好(没有上银行黑名单);2、证照齐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就业创业证、结婚证、户口簿等),经营行业在国家贴息范围内(除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3、能找到吃金安财政饭人员作反担保;4、额度不超过10万,期限2年,政府全额贴息。企业贷款:1、劳动密集型企业,即生产中要使用大量劳动力,依赖设备和技术的程度不高,涉及16个行业,如农林牧渔业、制造、批发、零售、商贸、餐饮等;2、当年招用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学校毕业生、农民工占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达到15%即可;3、签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4、有相应的抵押物;5、额度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100万元,最高上限200万元,期限1年,政府贴息50%。2015年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数2300万,审批数1980余万元,发放数1822万元。
4、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张炜:防范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措施有哪些?怎样才能落实到位?
区人社局:主要措施有,一是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和广度,提高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和劳动者维权意识。二是加强属地监管,建立长效监管制度,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三是加强部门联动,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措施落实方面:一是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宣传政策法规,到用人单位日常巡查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品等。二是明确乡镇(街)监察员。界定其职责,加强业务培训做好平日属地监管,发现隐患督促改正,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严厉处理。三是日常监管、巡查。主要是开展四次“专项行动”,即人力资源市场整顿、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同时在每季度和传统节日前进场排查,查找发现问题。四是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组,由政法委书记任组长,12个相关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人社局,具体负责处理和协调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宜。今年,履行法律程序办理案件25起,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25份(包括集中示范区7份),涉及金额约3700万元,其中17件已移交公安机关前期处置,已妥善处理12件,依法移送检察院起其公诉2人,网上追逃1人,分局正在审查立案2件。
5、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王自春:如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础金标准过低问题?
区人社局:我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自2007年开始实行,从当时的每个月80元调整到目前每个月120元,共调整了3次。目前,区财政每年要支出500万元左右。就目前我区的财政基础来讲,还是比较艰难的。2011年我区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我们积极倡导失地农民参加这项保险来弥补养老金标准过低的问题。对于年龄过大无就业门路的,鼓励其买城乡居民保险最高档次。这样60周岁以后就能拿到400元/月。对于年轻有就业能力的,可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这样达到退休年龄,基本生活是完全不成问题的。
6、(书面询问):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能否一次性补缴?条件是如何设置的?
区人社局:2014年12月,为解决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省人社厅出台了《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等遗留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381号)。根据文件要求,参保条件:一是户籍。凡是2010年12月31日前,具有六安市城镇户籍。二是年龄。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即:2010年12月31日前,年龄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三是对象。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家属工、临时工。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以一次性补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可按照现有政策进行补缴。目前,我区有13个缴费档次(100元—1000元十个、1500元、2000元、3000元三个)补缴人员不能享受政府补贴部分,缴费年限不能超过15年。
7、区人大常委会委员郑文俊: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医保标准不一,请问如何做好各种医疗保险衔接?外地职工养老保险与本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如何衔接?
区人社局:目前城镇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由人社部门管理,而新农合由卫生部门管理,参保方式和待遇享受标准都不同。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都是每年缴费一次,今年标准都一样,都是120元。职工医保按月缴费。三者可相互转化的。城乡居民,城镇的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农村的参加新农合,如果在企业上班或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可以参加职工医保。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相互转接,外地和本地都可以。具体来讲的话,参保人从外地转入本地,如果是同样类型可以按相关政策办理就行了,如果是外地职工转入本地居民养老保险的话,就要先转入本地职工保险接收,然后再转入居民养老保险,其缴费年限可以算,但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保险的话,只计算缴费金额,不计算年限。
8、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汪庆发:在用人公开招录过程中,如何在岗位设置上做到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按需招录、因岗定人?如何确保招得进、留得住?
区人社局:我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过程中,主要做法是: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再由区编办汇总,提交区编委会研究确定,区编委根据申请单位编制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招聘名额以及相关专业和岗位。区人社局根据区编委会研究结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考试、体检和考察。关于如何确保招得进、留得住人才问题。我区近年来虽然经济水平有很大提高,但远不能与省、市和发达地区相比,要想留住人才,有很大难度。尽管如此,我区也积极采取了相关措施,出台了《关于印发<金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金编〔2015〕2号)文件,从2015年1月1日起,全区各类招录人员全部实行服务期制度,其中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服务满5年,区直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在原工作单位工作满3年。
9、区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主任刘自敏:每月从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扣除1%的钱具体用途?为什么查询不到该项扣款?
区人社局:每月从事业单位职工打卡工资总额扣除1%的部分是失业保险费个人部分。我区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延续的老缴费方式,由财政代扣代缴后,打包直接转入金库入失业保险专户,不是由参保单位代扣代缴后经地税局缴纳的,所以在单位的代扣款项中查询不到。今年3月份起,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费率下调为0.5%。3月份至7月份,财政按1%的标准已经代扣的失业金。多扣的0.5%部分,财政局自8月份起从应缴部分比除。
10、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韩自强:据调查,事业单位对职称评聘中“高职低配”现象反映强烈,导致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应如何改进?
区人社局:这个问题产生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是职称申报评审和职称聘任实行评聘分开的政策;二是职称聘任按照岗位实行结构比例的控制。具体地讲,在2015年之前,我区除教育系列外的其他系列都实行评聘分开的政策。只要符合申报条件,不管单位有没有岗位都可以申报评审资格,取得资格后单位有岗位就可以聘任,单位没有岗位就不能聘任。我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高、中、初级岗位设置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及省人社厅的文件规定,实行结构比例控制。其中,乡镇级事业单位的高、中、初级按照5%、30%、65%来设置,区直事业单位一般按照10%、30%、60%来设置。由于上面说的两个原因,导致已评未聘的人员逐年增多。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一直在向上级部门反映,希望能出台对基层倾斜的政策,但省厅明确答复,聘任必须按照岗位设置的规定来执行。有所改变的是,自今年起,职称申报评审和岗位聘任实行评聘结合,单位没有岗位就不能再申报资格评审。上级部门也希望这一政策的改变能缓解评聘之间的矛盾。今后,若有新的政策出台,我们将立即调整,希望能更好地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服务。
11、区人大常委会委员邵胜全:目前,由人社部门负责的就业培训项目有哪些?如何操作的?如何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防止流于形式?
区人社局:我们目前开展的就业培训主要有,就业技能培训、就业技能提升培训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在具体操作中,我们制定了就业技能培训实施办法。简单的讲就是政府拿钱,企业和培训学校组织培训,我们实施监督考核。
由于目前我区职业培训学校这一块市场逐年萎缩,招生困难,难以承担长期的技能培训任务,大部分都以短期培训为主,培训质量也不高。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指导培训机构按需开设培训工种或项目。这两年,汽车驾驶、家政服务、美容美发等培训效果还是不错的。现在就业培训主要还是依靠企业来开展,培训内容就是以用人单位岗位规范要求来确定,突出技能训练。我们要求企业利用晨会和班前会,指定有经验的老师傅以带徒弟等形式言传身教,提升新工人的技能水平。对就业培训工作我们实施绩效评价,保证培训程序规范,培训内容落实,提高培训资金使用效益,以促进城乡劳动者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
12、省人大代表鲍丙华:目前,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各类由人社部门负责的保险,其合作的银行几乎都不相同,造成很大不便,能否集中与某一家银行进行合作?
区人社局:为了引入竞争机制,使银行能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确定了7家合作银行。我们在合作银行选择上的依据有三点:一是根据服务人群的要求;二是根据银行网点的分布设置;三是根据目前业务专户设置。比如乡镇农联社、农业银行网点多,适合农村户籍参保人;城区工行网点多且财拔工资在工行发放,适合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参保人;企业员工流动性大,选择同一银行可避免多次换卡。
13、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邬宗华:目前,城镇职工和农村居民可以参加的由人社部门操作的保险种类分别有哪些?多险种程序复杂,可否进行一些改革?
区人社局:城镇职工可以参加“五险”:职工养老、职工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农村居民可以以个体身份参加职工养老和职工医保,或参加城乡居保和居民医保。原先,我们是三家经办机构、多处办公,受理这五险的参保和变更工作,确实给参保单位和个人带来许多不便。2010年8月,我区金保工程社会保险统一应用软件正式上线,为简化程序提供了软件环境,2013年12月起,征缴中心正式运行,实现了五险合一,统一申报、统一基数、一票征缴,参保、变更一站式服务。农村居民保险目前涉及人社部门三家经办机构,为方便参保人员办理业务,职工养老和医保个体参保,在征缴中心办理参保、变更,办理银行卡,由银行代扣代缴,并提供免费短信服务。城乡居保和居民医保,涉及人群多,地点分散,参保人员可以在就近的乡镇街人社所、社区办理业务。
目前,全市正在探索开设社会保险互联网网上办事平台,预计近两年内可实现网上申报、网上查询。
14、区人大常委会委员黄学敏:目前,普遍反映社保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不够,请问如何能解决这一问题?新农保政策实施以来,采取了哪些宣传方式进行普及?
区人社局:“新农保”这个讲法不太准确,我区是新型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实施的,所以简称城乡居保,这项政策实施以来,我们采用了各种宣传方式,印制宣传手册,在各乡镇街悬挂宣传横幅,在集中缴费期间,我们在电视台播放滚动字幕宣传缴费政策,各乡镇出动宣传车到村宣传,市、区民生宣传月在市区主要街道摆台宣传,同时,电视台定期播放“千年梦想,情系夕阳”的公益广告。对于反映政策法律法规宣传不够这一问题,我们下一步将充分利用宣传载体,通过人社部门网站,报纸专栏,宣传车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社保保险稽核活动到企业,面对面宣传政策,以点带面,提高大家对社保法律法规的知晓性。
15、(书面询问):目前,对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是如何设置的?需要走哪些程序?能否进行简化?
区人社局:参保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1)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职工为50周岁。(2)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视同缴费年限为1996年前的连续工龄。
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的程序:(1)由参保单位或个人申报,区人社局进行退休审批;(2)由区征缴中心核定各年度缴费基数;(3)由社保局核定养老金待遇,进行打卡发放。按照业务经办内控制度设置流程,不能简化。(由于区人社局办公地点分散,目前参保人员办事确有不便,待搬迁到新服务大厅投入使用以后,业务办理将更加便捷。)
16、全国人大代表吴光纯:为方便群众,区人社局能否将有关社保业务下放至乡镇社保所办理?
区人社局:目前,不少业务已经由乡镇街人社所办理,养老保险方面,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及生存情况调查(也就是指纹认证),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登记缴费、城乡居保参保缴费,还有社保补贴申报审核等等,都交由乡镇办理。
下一步,按照“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要求,随着信息化的发展,今后可以说所有业务都可以在乡镇办理,甚至可以在社区办理。如果需要审核、审批的,可以直接在网上进行,更加方便群众就近办理社保当面业务。
17、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周明:目前,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还存在户籍限制,能否取消户籍限制?
区人社局:企业职工按法律规定应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直都不受户籍限制。个体参保人员曾经存在农业户籍限制。2014年10月省厅350号文规定,自11月份起,个体参保取消农业户籍限制。根据政策规定,个体原则上在本辖区内参保,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为方便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及报销,城区参保人员可以跨辖区,就近参保。
18、区人大常委会委员高松:目前,群众对社保卡挂失、纠错、缴费及领取等过程中存在的程序繁杂、操作不便等意见较大,能否简化相关程序?
区人社局:目前,我区使用的是一代社保卡,没有缴费功能,挂失已简化到可电话挂失。为保证个人信息及资金安全,补办、领取社保卡须本人持有效证件或代办人持委托人和代办人的有效证件。2016年7月1日起启用第二代金融社保卡,目前正在换发过程中,还没涉及挂失和缴费;纠错和领取手续,有单位的由单位代办,没有单位的,由可到乡镇人社所、社区和银行办理,采取在哪里办理就到哪里领取的方法,避免群众跑多个部门。
19、区人大常委会委员鲍远志:目前,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分别是多少?门槛是如何设置的?
区人社局: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和起付线是这样设置的:在一级医院,如乡镇医院,政策内报销90%,起付线100元;二级医院,如四院,报销85%,起付线300元;三级医院,如市人民医院,保险比例为70%,起付线400元。城镇职工医保的起付线为一级300元、二级400元、三级500元,政策内报销比例都在90%以上。
20、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安定海:部分乡镇医疗机构为什么至今无法联网报销?存在的问题,如何解决?
区人社局:我区目前绝大多数乡镇医疗机构均可实线联网报销,只有淠东乡未联网结算。由于淠东参保职工和居民较少,约100余人。另外联网结算需要连接专用光纤,每月需要一定的网络费,故淠东乡卫生院至今一直没有联网结算。下一步我们将督促淠东乡卫生院尽快申报定点并开通联网。
21、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罗俊荣:如何提高基础养老金,增强参保吸引力?能否提高个人缴费档次和基本养老金标准?
区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自2011年实行以来,个人缴费档次从2011年的最高1000元到2015年的最高3000元,调整了三次,补贴也从最初的30元到现在的60元。由于受地方经济条件制约,财政承受能力有限,我区发放养老金和缴费补贴,都是按照最低标准执行的。
22、区人大常委会委员邬效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受到全区广大干部职工的高度关注,请问实施的范围有哪些?晋升有什么条件?晋升后如何管理?
区人社局: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实施范围包括区直和乡、镇、街道列入公务员法实施的机关中的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在编公务员和参公管理的单位中已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按照我区关于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的实施方案规定,由各单位对本单位公务员进行摸底核实后,按照职务管理权限,分别向组织部和人社局上报符合条件人员名单,进行初核;初核后交由各单位进行民主测评、考核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再报组织部和人社局审批确认。晋升职级后,可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待遇,工作岗位不变,仍从事原岗位工作。另外,今年1月,根据中央文件精神,我省出台了《关于全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补贴的通知》,我们将根据全区17个乡镇的财政经济状况、交通便利程度、距离城区远近等因素分为一般乡镇和艰苦偏远乡镇两大类,所有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上级政府长期(六个月以上)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都可按照乡镇分类情况和在乡镇工作时间,领取到相应的乡镇工作补贴,基层公务员的待遇得到有效提高。
23、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王世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我区是如何执行的?因五保户的现行政策为全报医疗费用,少数医院利用这一政策,实行对五保老人长期住院治疗获取国家补助资金,如何解决?
区民政局:凡是金安区常住人口,农村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980元,城区人均家庭月收入低于407元的,均可以提出低保申请。在具体办理过程中,我们主要通过两种措施做好城乡低保工作:一是制定实施办法。制定出台了《金安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二是严格执行低保政策。按照走访和评议并举的原则,实行区、乡、村三级动态管理,采用三榜公示模式,严把入口关、调查关、评议关和审批关,在走访、评议、公示、审批过程中都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做到分类施保、应保尽保。
区卫生局:针对少数医院利用政策漏洞,对五保老人长期住院治疗获取国家补助资金这一问题,我们主要通过“三个严”的办法严加遏止:一是对过度治疗现象严格管理,杜绝小病大治。二对各级各类医院起付线和报销比例进行严格控制。三是对违规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严格查处。去年5月停止两家医院的新农合直报资格。通过一系列措施,我区五保户住院人次明显减少。
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出席、因事请假、列席人员名单
第一阶段
一、出席人员(共20人)
主 任:刘玉军
副主任:李祥沂 高本银
委 员:(按姓名笔画为序)
马德云 王自春 江成为 安定海 邬效丛
张 炜(女) 张凤桃(女) 陈光全 邵胜全 罗俊荣(女)
周 明 郑文俊 高 松 黄学敏(女) 鲍丙华(女)
鲍远志 管传玉
二、请假人员(共2人)
副主任:鲍凤兰(女)
委 员:宋自山
三、列席人员(共27人)
张士银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郑武军 区政府副区长
方成群 区政府副区长
张 勇 区法院副院长
杨敬勋 区检察院检察长
张 环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方 明 区发改委主任
司家祥 区财政局局长
李本贵 区环保局局长
韦文海 区审计局局长
张 力 市人大代表
刘跃华 淠东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汪家成 椿树镇人大主席
刘丰平 双河镇人大主席
王大武 区人大代表
汪家珍(女) 区人大代表
贺桂香(女) 区人大代表
张定宏 区人大代表
许佑东 区人大代表
张见明 区人大代表
汪庆发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刘自敏 区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主任
王世斌 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办公室副主任
韩自强 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
邬宗华 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
桑世武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陈宗美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第二阶段
一、出席人员(共18人)
主 任:刘玉军
副主任:李祥沂 高本银
委 员:(按姓名笔画为序)
王自春 安定海 邬效丛 张 炜(女) 张凤桃(女)
陈光全 邵胜全 罗俊荣(女) 周 明 郑文俊
高 松 黄学敏(女)鲍丙华(女) 鲍远志 管传玉
二、请假人员(共3人)
委 员:马德云 江成为 宋自山
三、列席人员(共74人)
方成群 区政府副区长
王 铮 区法院副院长
杨敬勋 区检察院检察长
江仲贤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聂宜中 区民政局局长
汪 淦 区人社局局长
王昌盛 区卫计委主任
吴光纯 全国人大代表
朱志明 省人大代表
李小文 省人大代表
杨善玉 省人大代表
涂必田 市人大代表
王 军 区人社局副局长
鲍学勇 区人社局副局长
袁世明 区人社局副局长
陆大明 区人社局副局长
姜仁君 区人社局纪检组长
邵 芳 区公务员局局长
杨苏勇 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
鲍 勇 区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
姜仁君 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
鲍学勇 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
杨向东 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局长
沈 琪 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李海舰 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人
杨晓睿 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信息)中心负责人
张 峰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熊 明 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主任
李登斌 望城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严 燕 清水河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杨学忠 三里桥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姚 杰 三十铺镇人大副主席
张传武 中市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何学著 东市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鲍远亭 孙岗镇党委书记
周典平 孙岗镇人大主席
刘自扬 张店镇人大主席
刘丰平 双河镇人大主席
李进和 毛坦厂镇人大主席
方文敏 东河口镇人大主席
李 彬 木厂镇人大主席
汪家成 椿树镇人大主席
项 阳 东桥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杨文松 马头镇人大主席
刘跃华 淠东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潘家福 施桥镇人大主席
郭 卫 翁墩乡人大主席
吴昌军 先生店乡人大主席
邬宗稳 中店乡人大主席
乔先胜 横塘乡人大主席
张安胜 城北乡人大主席
许 剑 区人大代表
葛显祥 区人大代表
张定宏 区人大代表
张继和 区人大代表
刘明军 区人大代表
张 茜(女) 区人大代表
汪家珍(女) 区人大代表
黄少华(女) 区人大代表
霍 静(女) 区人大代表
王正琴(女) 区人大代表
陈 钰(女) 区人大代表
李本军 区人大代表
储远中 区人大代表
许佑东 区人大代表
孙宏胜 区人大代表
夏礼得 区人大代表
汪庆发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刘自敏 区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主任
王世斌 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办公室副主任
韩自强 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
邬宗华 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
桑世武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陈宗美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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