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5日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工商局局长陆平作的《金安区工商局近两年来的工作和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关于金安区工商局工作评议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两年来,区工商局在体制改革久悬未决、人财物全面冻结的情况下,克服种种困难,班子团结、队伍稳定、内外顺畅,工作稳中有升,成绩值得肯定。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工商工作还有一些方面需要加强和改进。如,日常监管力度不够,基层站所执法力量薄弱,与基层政府沟通不紧密等。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意见:
1、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要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和社会打假网络,加大对假冒伪劣商品、无照经营行为、小商小贩和流动商贩的日常监管,特别是节假日期间,更要提升监管级别,加大巡查力度;要充分发挥与公安、质检、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联动执法机制的作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查处的假冒伪劣商品,特别是严重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能一罚了事,要组织进行集中销毁,提高执法震慑力,扩大执法影响力。
2、要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强化工商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培训工作,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办事效率;要在现有人员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配置,向基层站所倾斜,强化基层站所的执法能力。
3、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基层站所要加强与基层政府的联系和沟通,特别是在办理工商执照时,要严把审批、办照关,并与基层政府进行必要的沟通协调,确保申请人的经营行为和经营地点,符合基层政府的行业发展规划和集镇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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